9/9 #律師節也是 #台灣狗狗節
那律師跟狗狗就一起開個庭吧
為什麼今天是狗狗節?用台語說:「九九」就栽啦!
#民事訴訟程序當事人到底要不要去開庭?
不論是原告與被告,當事人已經聘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情形下,只須由律師出庭即可,當事人並無強制到庭之義務。如果當事人沒有聘請律師,當事人一造未到庭,會有一造辯論判決的問題;當事人兩造都未到庭,則有擬制合意停止訴訟的效果,甚至有可能會視為撤回訴訟。所以只要有律師到庭的話,當事人沒有去開庭也是沒有關係的。
原告、被告聘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之後,原告、被告其實在法庭上已經沒有什麼可做的事情,因為幾乎所有的事情,律師都可以幫當事人處理。如果法院法官或書記官沒有特別交代律師一定要帶當事人開庭的話,訴訟策略上建議當事人最好不要到法院開庭。
眾律痞客邦: https://zoomlaw.pixnet.net/blog/post/64845709
民事訴訟程序當事人到底要不要去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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