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大氣粗者~如何在未來,可以因為在商標全球佈局策略上、在商標全球維權策略上「堅持得當」而搶到Meta在尼斯分類部分類別上、或指定商品或服務上的文字商標權利?
2、已經使用多年、甚至在特定商品或服務上取得多國商標權利的相對小公司~要怎麼在 #全球商標 佈局的實戰上與 臉書新Meta公司(和其公司名稱之商標)鬥爭?
3、商標權的權利範圍怎麼決定?各國實務是怎麼認定的呢?
4、文字作為商標註冊之用,先天上就會因為「文字有被用到匱乏之虞」,給予商標權人特定文字商標專用之權利(權力),讓其他人不能使用該文字,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等於讓商標權人壟斷了該文字的使用權利。
5、持續申請註冊佐以訴訟戰火、火力全開~限縮或擴大Meta文字商標在商品或服務上的範圍~多類甚至全類申請註冊、每一註冊申請案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不貪多。爭取權利搶奪商標權,就是要知道在各國要怎麼訴訟,要有完整的多國訴訟策略,要精確的結構各國現有文字商標的權利範圍。
針對Facebook這次改名為Meta的事件,來寫篇法普普法文章⋯⋯文字~#不具有先天識別性的文字,要取得商標權你要怎麼申請、官方會怎麼給的、拿到商標權證書後怎麼確定商標權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