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商標制度採先申請主義,需以註冊方式取得商標權。商標如要使用於任何商品或服務,皆須註冊商標。在案件進行正常的狀況(無異議)之下,從申請到註冊約需12個月。
俄羅斯商標採用尼斯分類,一申請案可指定數個類別,須以跨越的類別數量計算該申請案應支付之官費。商標註冊有效期間自申請日起算10年,此後每10年可續辦延展。
俄羅斯並不強制要求已註冊商標須放上註冊標誌,實務上仍以加上註冊標示為宜,藉此得以公開宣示其註冊地位。如要使用註冊標誌,應使用®符號,該符號係受俄羅斯商標法所承認。
關於俄羅斯商標之主要相關規定,以下逐項介紹:
國際締約與優先權
俄羅斯係下列與智慧財產權有關條約的締約國:(1)巴黎公約(Paris Con- vention);(2)商標法條約(Trademark Law Treaty);(3)新加坡條約(Singapore Treaty);(4)尼諾比條約(Nairobi Treaty);(5)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Protocol);(6)馬德里協定(Madrid Agreement);(7)尼斯協定(Nice Agreement);(8)維也納條約(Vienna Agreement);(9)里斯本協定(Lisbon Agreement)。
依據《巴黎公約》規定,該公約任何成員國國民或成員國內有住所或營業所的非公約國國民,已在公約國內某一國家正式提出商標註冊申請者,於6個月內,在其他國家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請享有優先權。
俄羅斯另簽署多個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雙邊條約、多邊條約、及區域經濟一體化條約如附表。
商標主要法源
包含:2006年第231-FZ號聯邦法(關於施行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份,最新由2008年第296-FZ號聯邦法修改,廢除了下列智慧財產權法律:植物新品種法、版權和鄰接權法、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法、專利法、電腦程式和資料庫法、商標、服務標記和地理標誌法。2008年1月1日,本法的部分條款被吸納進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份),及其他相關實施規定與細則。
商標主管機關
俄羅斯之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為「聯邦智慧財產局」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по 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ой 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 (Federal Serv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OSPATENT)。
眾律代理申請商標證書樣本
不得註冊商標之種類
下列商標不得註冊:
1. 商標違反公序良俗者。
2. 一般性通用名詞。
3. 國家、省份、區域、地區或國際組織之名稱、旗幟或標誌。
4. 無「取得後天識別性」(第二意義)之非可識別商標。
5. 主要功能係作為地理位置名稱者(但非地理標示或原產地證明)。
6. 文化資產的名字。
地理標示(GIs)在俄羅斯受到商標法、反不正當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之保護。
申請流程
商標業務代理:申請人若在俄羅斯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須提供俄羅斯地址以供文件送達,並須委任俄羅斯當地之代理人。
申請時程:商標註冊申請案的審查,大約1年時間,有時會長達20個月不等。但處理時限自收文日起算,其通知補正、申復、答辯期間或因其他正當事由緩辦之期間不計算在內。
商標檢索: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利用ROSPATENT之商標資料庫檢索,與已註冊、已審定或申請在先的商標加以比對,如有相同或近似,且指定商品、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情形存在時,審查員會依法駁回申請。故事前之商標檢索,確認有無註冊障礙,實有其必要性[1]。
申請應備文件(外國人或外國企業):
1. 商標註冊申請書。
2. 代理授權委託書。
3. 商標圖樣。
4. 特殊證明及其他必要文件。
一般俄羅斯商標申請到註冊約需12個月處理時限。商標提交申請後1個月內會開始進入形式審查,檢查申請表格文件是否有誤,如有需要修改例如指定商品名稱不符合官方要求,ROSPATENT則會發出「補正通知」,申請人應於收到「補正通知」後2個月內提交補正 。
形式審查無誤後,ROSPATENT會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DECISION of Receipt of the Application to Settle the Matter of Granting the Trademark (Service Mark)),商標申請案開始約6~7個月的實質審查期。
如經實質審查後無不得註冊事由,ROSPATENT會發給申請人「核准註冊通知書」(Notice of Registration),申請人須於4個月內繳納領證費,ROSPATENT將於申請人繳費後3個月內發給「商標註冊證」。如逾期未繳費,其申請商標即告失效。
俄羅斯商標在註冊後才進行公告,但在俄羅斯商標制度並無異議程序,所以商標在公告期間並不被異議。
另一方面,如商標經實質審查察覺有不得註冊事項,例如商標不具有識別性、有近似商標存在等等,ROSPATENT會發出「初步核駁通知」(Preliminary Refuse),申請人須於6個月內提出答辯意見;如答辯成功則會核准註冊,如駁回答辯,申請人會接獲「最終核駁決定」(Final Rejection),並應於3個月內向「專利爭議委員會」(the Board on Patent Disputes)提起訴願(Appeal)。
俄羅斯商標申請流程簡圖如下。
申請案審查內容
商標申請註冊之審查,可分為「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兩部份。前者係指申請提交之應備文件資料是否滿足法定要件的審查,如查核申請書內容填寫是否充份、清晰;提交書證或有關手續是否完備,以初步過濾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案。實質審查則係審查申請之商標是否具備法定之註冊條件,包含「絕對理由」(是否受到法律之禁用)及「相對理由」(是否具備商標之構成要件、有無在先衝突)。
審查內容一般包含:(1)必要文件的形式審查;(2)申請類別,確認所有的商品或服務指定在正確的類別;(3)申請內容的描述是否清楚、可理解的;(4)是否有說明性:確認該商標的功能是否僅在提供其相關商品或服務的訊息;(5)是否有識別性;(6)是否虛偽誤導:確認該商標是否有誤導大眾之虞,例如對商品或服務的性質、品質、產地等;(7)在先衝突:官方檢索是否有可能衝突的在先商標、在先申請之權利;(8)是否違反商標法之規定等。
在審查過程中,可能會涉及之特殊問題:
※並存協議:如因有在先註冊商標,申請案被初步核駁時,申請人如能與在先商標所有權人達成有效的並存協議,該協議可作為核准註冊之佐證,協議的被接受與否係由ROSPATENT自行裁量。
※聲明不專用:俄羅斯有聲明不專用的制度(對於其商標的某不具識別性元素表達放棄其專用)。
異議
俄羅斯於其有關商標之法制規範中並無異議程序之相關規定,無法對公告中的商標提出異議,但第三人仍可藉由俄羅斯的商標撤銷制度,對完成註冊之商標向「專利爭議委員會」(the Board on Patent Disputes)請求撤銷該商標。
商標移轉
申請中或已註冊商標均可移轉,但必須就其申請∕註冊之地理範圍全部移轉,而其指定商品∕服務類別則可進行全部或一部分之移轉。「商譽」不須被包含在已註冊商標的移轉標的中。
移轉合約中須包含:轉讓人與受讓人的姓名、地址、國籍;移轉的商標細節;移轉之地理範圍;移轉之商品∕服務類別;移轉生效日;雙方簽名;移轉對價(實質或名義的)移轉文件須公證及認證。商標之移轉必須登記始生效力。
商標授權
申請中商標不得對外授權使用,已註冊商標始可授權。
已註冊商標提供授權必須是所註冊地理範圍之全區域性;可以是註冊商品∕服務類別的全部或一部分;可以是專屬(也排除所有權人)或非專屬;可以是獨家(包含所有權人)或非獨家。已註冊商標如由相關企業使用,必須取得授權。註冊商標授權,必須設定期限,不可超過該商標註冊之有效期。
授權文件應載明:授權人與被授權人的姓名、地址;被授權商標的細節;被授權的商品∕服務類別;授權期間;品質保證條款;授權人和被授權人的簽名。授權文件需公證及認證。
商標延展前之授權,在商標延展後不須進行重新登記。
商標使用證明
商標未使用可成為商標撤銷事由。商標必須在註冊日起3年內、或在他人提起撤銷請求時的前3年內有使用事實,才能避免成為商標未使用的撤銷標的。另外,對於在2002年12月前註冊之商標,其必須自註冊日起5年之內有使用事實。
要滿足商標使用的要求,必須在俄羅斯境內使用,且數量須達商業程度。ROSPATENT並不要求商標所有權人定期提出使用證明。
商標撤銷之訴可由任何利害關係人提起。商標未使用,凡經法院認定為係正當且重要之事由,得免除撤銷。
如經過前述未使用情形之後,恢復使用該商標,且恢復使用之準備係早於商標權人得知撤銷已被或將被提出,可免除因未使用而被提請撤銷。
如實際使用的商標是以註冊商標調整修改後的形式呈現,只要兩者差異不大,且修改並沒有明顯改變註冊商標的識別特點,是被允許的。如兩者差異不大,且修改並沒有明顯改變註冊商標的識別特點,已註冊的商標有可能透過修改申請進行變更。
商標撤銷條件
針對已註冊之商標,得以下列理由提起撤銷訴訟,可由任何利害關係人提出:
1. 在先近似商標。
2. 商標包含了一般營業中用以顯現商品或服務之種類、品質、數量、意圖目的、價值或其他特性之標示或指示。
3. 該商標不具識別性。
4. 該商標存有誤導、欺騙、詆毀等情事。
5. 該商標本身具有功能性。
6. 該商標違反《巴黎公約》第6條(著名商標;徽章、國旗或者其他國家象徵)之規定。
7. 該商標包含地理標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
8. 該商標違反公序良俗。
9. 商標的申請或註冊存在欺騙性或惡意。
如係以在先衝突為由提起撤銷,需限於商標註冊後5年內行使;如係以其他絕對事由被提起撤銷,則無時間限制。
海關邊境保護
商標所有權人可以向海關申請海關監管,以防止仿冒商品進口至俄羅斯市場,然而若沒有相關的商標註冊登記資訊及有效的海關監管申請,海關不可以干擾通關。
換言之,在發動相關措施以防止仿冒商品進入前,該商標權須先於ROSPA- TENT和海關註冊登記。
[1] 在進行俄羅斯商標檢索時,俄羅斯公開的線上檢索系統只能免費讓人進行個案資料查詢;如果想要進行以申請人為單位之商標檢索,須付費給ROSPATENT。整個檢索作業時間約12~15個工作天不等。另外,由於申請人的名稱可能會被翻譯成多個俄語,在不確定申請人有幾個俄文登記姓名時,為免掛一漏萬,或須對各種可能的申請人名稱進行檢索,以免有未檢索到之商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