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編輯部
在歐盟成員國最近完成必要的批准程序後,單一專利制度預計將於2022年下半年啟動。這意味著《單一專利法院協議》(UPCA)將生效,並且建立單一專利的兩項歐盟法規也將適用。同時,意味著單一專利的二級法律框架將生效,特別是與單一專利保護有關的規則,該規則正式委託歐洲專利局(EPO)管理單一專利。
為了支持使用者儘早採用單一專利,EPO決定引入兩項過渡措施,適用於已進入授權程序最後階段的歐洲專利申請。這些措施將在單一專利制度生效之前,即德國對UPCA的批准書交存之日起實施。根據UPCA第89(1)條,該日期在UPCA生效前3-4個月,並將在EPO的網站上公佈。例如,如果德國於2022 年5月20日交存其批准書,則UPCA將於2022年9月1日生效。同一天,設立單一專利的兩項條例以及關於單一專利的規則將開始適用專利保護。
這兩項過渡性措施是相互關聯的,但從程序的角度來看卻是分開的。它們將適用於根據規則第71(3)條,EPC已發送通信的歐洲專利申請,即已進入授權程序的最後階段的歐洲專利申請。一旦審查部門決定可以授予歐洲專利,它必須將其打算授予的文本告知申請人(所謂的「IGRA」—授予意向)。此文本通過根據EPC規則第71(3)條發送通信而傳達給申請人。在本函件中,申請人被邀請支付授權和公告費用,並在四個月內以歐洲專利局的兩種官方語言而不是程序語言提交請求項的翻譯,這是非可擴展的。如果申請人在此期限內支付了費用並提交了譯文,則視為他已經批准了擬授予的文本。
資料來源
Office, E., 2022. EPO – Supporting users in an early uptake of the Unitary Patent. [online] Epo.org. Available at: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unitary/unitary-patent/transitional-arrangements-for-early-uptake.html> [Accessed 21 January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