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國華/主持律師
吳尊傑/法務助理
首先,依據截止2021年5月21日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數據顯示,當中上市公司計有281家、總市值為36785.38億元以及平均本益比為60.27倍等等。[1]故就近來中國大陸科創板之上市家數和籌資金額皆呈現逆勢上漲之趨勢,或許得益於其較早前推行註冊制改革之原因。[2]至於納斯達克,本文截止2021年1月31日之數據顯示,其總市值達到19,335,226.57(約19兆)(百萬)美元的規模,並占全美上市公司市值之45.5%。[3]總而言之,這兩家交易所分別位居世界排名之第4和2名。[4]以下將以前述交易所為例說明各自的退市制度,希冀對我櫃買市場能起到啟迪作用。
追溯「註冊制」之源,中國大陸資本市場對於註冊制之探索,乃始於2013年第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之《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並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引進「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之概念;後續從2018年11月5日宣告實施「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屆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創板公司公開發行為始點。[5]中國大陸在推進註冊制改革過程中,目的在於尋求解決退市「老、大、難」問題,針對重大違規和主業「空洞化」兩大關鍵性行為,且簡化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避免退市期成為炒作期和重整期,從而能精準打擊「炒殼」陋習,有效理順市場價格體系。[6]
而依納斯達克交易所規則(The Nasdaq Stock Market LLC Rules)相關規定,一旦上市公司違反若干上市標準(Failure to Meet Listing Standards)[7]時,其將面臨如何之處置?具體而言,當上市公司股票每股股價低於1美元(含本數)時,則依以下退市程序為之:(1)通知公司暫停交易或退市,惟公司得請求舉行複審聽證會;(2)該公司須提供準確並按時交付之額外資訊。若有拖延提供之情,則公司至多延長180 天以滿足特定退市要求;(3)交易所審查小組(The NASDAQ Review Panel)綜合考慮公司的情況後,繼而為是否停牌或退市之決定;(4)交易所依規則5830中描述的程序向SEC提交Form 25的退市申請以及(5)提交後10天,SEC將該證券除牌,並在90天內撤回其註冊;抑或上市公司得通過向SEC提交一份表格將其從交易所中除名,作出自願退市決定。[8]
近來,上交所在2020年12月14日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以下合稱「退市新規」),本次科創板的改革,目的在於明確退市標準、完善退市指標及簡化退市程序。[9]前述改革思路一來完善面額退市指標、新增市值退市指標;二來完善財務類之退市標準;三來在交易、財務和規範等類別上,打撃規避退市之行為者;以及四來加快退市節奏,即取消暫停上市與恢復上市環節。[10]此外,實體部分,尚包括重大違法型、交易型、財務型以及規範型等4種強制退市類型;至於程序部分,則涵蓋聽證與複核、退市整理期以及主動終止上市等情況。[11]由此可見,上交所在作出終止上市之決定後,即自公告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後的次一交易日復牌,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12]惟當股票進入此一階段時,需在其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以便不適用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之規定。[13]
至於納斯達克,則因去年(2020)的新冠疫情,故就退市標準作出部分臨時性修改,並經SEC批准後於同年4月21日生效。新標準主要針對近期有大規模反向股票拆分歷史或股價低於0.1美元之公司。又當符合下列兩種情況時,隨即啟動除名程序:(1)一公司不符合交易所1美元的最低買入價標準(當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1美元),並且該公司在過去兩年內進行了反向股票拆分及其累積比率達到250:1或以上;(2)因未達到1美元最低買入價標準後進入治療期(cure period),且該公司股票連續10個交易日低於0.1美元。[14]
相較之下,我自2014年設立「創櫃板」起,與前述交易所一樣,皆以處在初創階段之新創公司為主要扶持對象,故取其「創意櫃檯」之意而設立。[15]按目前市場現況,創櫃板、輔導中之公司家數分別僅86和54家,其資本額合計新臺幣61億8仟萬元。[16]故相較於滬科創板以及納斯達克,我創櫃板是作為前進興櫃與上櫃市場之初始階段,故尚非公開發行公司,惟卻與後兩者結合而成櫃買中心之多層次市場。觀之於「興櫃市場」及「上櫃市場」之退市制度,前者規範在《…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六節關於櫃台買賣之停止及終止之上,後者則規定於《…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0條,若有所列13款之情者,則得不同意其股票為櫃檯買賣。
最後,有鑑於前述兩地皆以新創籌資為交易所的營運模式,彼等退市制度或對我櫃買市場有相當啟迪作用。不幸的是,三地並不在可比較的範疇。基於納斯達克、滬科創板皆以公開發行上市公司為對象,有別於我創櫃板交易市場係以非公開公司為對象。不過,值得思考的是,若將「上櫃」、「興櫃」以及「創櫃」合併為以公開公司為對象之「新創市場」,爾後進一步簡化其相關退市制度。畢竟,台灣乃係小型經濟體,如此益有助台灣扎根於「小而精」和「大小分流」之雙層次資本市場。因此,實無必要再因公司是否公開發行而有不同的交易規範。
《眾律觀點》01期-完整版請詳見 https://zoomlaw.online/zl-perspectives01/
[1]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最後瀏覽日:2021年05月24日。
[2] 參見林昱均,「註冊制、科創板助攻 陸股IPO夯 籌資額倍增」,2020年12月22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222000163-260202?chdtv。最後瀏覽日:2021年05月24日。
[3] The WFE Statistics Team, Market Statistics – March 2021, ‘Equity – Domestic market capitalisation (USD millions)’. https://focus.world-exchanges.org/issue/march-2021/market-statistics. Last visited 1 June 2021.
[4] Statistia, ‘Largest stock exchange operators in 2021, listed by market cap of listed companies’, Published by Statista Research Department, 11 May 2021. https://www.statista.com/statistics/270126/largest-stock-exchange-operators-by-market-capitalization-of-listed-companies/. Last visited 1 June 2021.
[5] 祁豆豆、林淙,「從審批制到註冊制:改革正改寫資本市場的未來」,上海證券報,2020年12月19日,https://news.cnstock.com/news,yw-202012-4633333.htm,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12月28日。
[6]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華網,「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引領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2019年09月30日。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9-09/30/c_1210298223.htm。最後瀏覽日:2021年05月24日。
[7] See, 5801, ‘Preamble to the Rules and Procedures Applicable When a Company Fails to Meet a Listing Standard’. https://listingcenter.nasdaq.com/rulebook/nasdaq/rules/Nasdaq%205800%20Series. Last visited 1 June 2021.
[8] Stephanie Powers, ‘NASDAQ Delisting Rules’, 27 July 2017. https://pocketsense.com/what-is-heloc-vs-home-equity-loan-13763730.html. Last visited 1 June 2021.
[9]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就退市制度修訂答記者問」,2020年12月14日,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01214_5279592.s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05月24日。
[10]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就退市制度修訂答記者問」,2020年12月14日,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201214_5279592.s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05月24日。
[11]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2.1-12.8條。
[12]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2.7.1條。
[13] 參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2.7.2條。
[14] Will Vogel, ‘New Nasdaq Delisting Standards And Covid-19 Relief’, 12 May 2020. Https://Www.Wfw.Com/Articles/New-Nasdaq-Delisting-Standards-And-Covid-19-Relief/. Last Visited 1 June 2021.
[15] 參見櫃臺買賣中心,「創櫃板設立目的」,https://www.tpex.org.tw/web/regular_emerging/creative_emerging/Creative_emerging.php?l=zh-tw。最後瀏覽日:2021年05月24日。
[16] 參見櫃台買賣中心,「創櫃板公司市場現況」,https://www.tpex.org.tw/web/gisa/announce/GisaHighlight.php?l=zh-tw。最後瀏覽日: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