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編輯部
2021年末,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以下簡稱「UAE」)政府趁著UAE成立50 週年之際頒布了50項新法律。其中一項新法律是期待已久的新著作權法。
UAE頒布了2021年第38號關於著作權和鄰接權的新聯邦法律(新著作權法),取代了2002年第7號舊聯邦法律(舊著作權法),以回應快速發展的數世世界的需要。新著作權法於2022年1月2日生效,惟施行條例預計將於2022年晚些時候發布並生效。
新著作權法給UAE著作權制度帶來了哪些關鍵變化?
新著作權法中一個有趣且期待已久的補充是「為僱傭而製作的作品」的概念,它是由僱員創作的、受雇主委託並由雇主向僱員支付報酬的作品。根據新著作權法(與舊著作權法不同),雇主將被視為此類作品的合法作者(除非另有約定)。這一概念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1)作者是為他人利益創作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後者;
(2)作者在聘用範圍內利用僱用單位的資源、工具、資訊等創作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僱用單位。僱員仍為著作權人的情況如下:(a)作者在工作範圍之外創作的作品,與僱用單位的業務或活動無關;(b)作者創作作品時未使用雇主的資源、工具、資訊等。
根據舊著作權法,對未來著作權作品的轉讓有限制,未來作品只能轉讓5 件或更少。雖然未來著作權作品的轉讓仍存在限制,但預計數量將從5件開始增加。法律沒有具體說明著作權所有人未來可以通過契約有效轉讓多少作品,本法施行條例對此有規定。預計它可能至少有10部未來的作品,意味著在與可能為您創作多件作品的第三方打交道時要小心。
法律仍然禁止轉讓或放棄精神權利(Moral rights)。
有規定作者(或繼承人)可以基於正當理由撤回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但是,此類撤回明確排除了從流通中撤回智能應用程式、計算機程式及其他應用程式的可能性,這反過來又為第三方提供了進一步的動力,以安全地投資該領域。
對於多人共同創作作品的聯合作品,在無法分割作品持份的情況下,所有聯合作者將平等地共同擁有該作品,並將被視為聯合創作者(除非另有約定)。未經事先同意,任何作者不得單獨行使著作權。如果其中任何人去世而沒有繼承人,他或她各自的持份將歸其他共同創造者所有。
對於沒有任何繼承人的著作權所有人,此類作品的權利將由經濟部接管,經濟部將繼續行使相關的精神權利,以保護此類作品。
軟件相關實體的著作權作品更加清晰,引入了特定的著作權作品,以保護經濟部確定的智能應用程式、計算機程式和其他應用程式、數據庫以及類似作品。由於這些領域對於UAE在技術和創新領域的快速發展至關重要,因此這是為此類作品提供明確保護的重要一步。軟體公司和委託軟體開發商的實體應確保將這些新作品包含在與此類權利商業化有關的任何協議中。
新著作權法還明確了建築設計的所有權,這在UAE很重要,因為它是許多獨特和標誌性建築的所在地。新法明確規定,建築設計的著作權歸屬於財產所有人,而不是創造建築設計的原作者(除非另有約定)。同樣,這對於標誌性建築的權利人來說是一項重要因素,特別是隨著元宇宙的出現以及更多希望將標誌性建築的權利商業化或執行的房地產公司。
與舊著作權法一樣,對照片以及任何照片的權利客體皆有強有力的保護。總的權利客體仍然是保護個人權利。例如,如果照片、錄音或錄像涉及個人,未經個人許可,不得出版、展出、分發或保存作品。公共活動有一些例外,但僅限於出版或發行不會損害個人的榮譽、聲譽或地位的情況。對於任何媒體公司或委託拍攝照片或其他形式的記錄的公司而言,確保獲得所有個人的同意以有效使用和利用此類作品非常重要。
新著作權法還對在有限情況下複製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增加了「合理使用」的概念。現在,該法律允許在某些情況下複製著作權作品而不會侵犯作者的智慧財產權,下面簡要概述其中的一些情況。請注意,圍繞這些有限區域還有進一步的限制和資格,因此請在考慮任何「允許的用途」之前尋求法律建議:
將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重製為純個人使用的單一副本(注意某些個人使用的作品有例外);
重製是在不同方之間以數位方式傳輸作品的過程中附帶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由合法所有者或法律授權的人進行重製,以進行相關作品的傳輸或廣播;
重製是不可避免的和偶然的,以完成合法的行動,並以確保副本被自動刪除而無法檢索的方式。
有視覺或身體障礙的人,將被允許使用可訪問的格式或作品的副本,以供個人使用之目的。此外,還規定經認可的非營利實體也有權出於非營利目的以可訪問的格式重製作品。《施行條例》將圍繞這些規定提供進一步的指導。
有規定由經濟部以「著作權和鄰接權申訴委員會」(The Grievances Committee for Copyrights & Neighbouring Rights)的名義成立一個新的委員會。這將是審理和決定與著作權或鄰接權有關的所有爭議的主管機關。
新著作權法還對侵犯和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增加了制裁和處罰的措施。違規處罰已增加到100,000阿聯迪拉姆(約合27,500美元)。例如,對侵犯作者的一項精神或經濟權利的處罰已從50,000阿聯迪拉姆(在舊著作權法中)增加到 100,000阿聯迪拉姆。此外,在未獲得作者或繼任者許可的情況下使用計算機程式或應用程式的處罰可能導致至少100,000至1,000,000阿聯迪拉姆(約合275,000 美元)的罰款。當前,根據舊著作權法,罰款為30,000阿聯迪拉姆(約合8,175美元)。
新法律在消除、解決舊著作權法下的問題方面大有幫助——尤其是在員工創造權利的所有權方面。
但在一些領域,新著作權法的默認定位是明確的,但帶有「除非另有約定」或類似措辭的限定。基此,以及對未來權利轉讓等的限制,建議雇主和公司就著作權的創作簽訂協議,確保在任何和所有此類協議中明確說明所有權位置。這將消除任何歧義,並有助於確保將權利轉移到你的企業。繼續對作品創作進行確認性分配也是一種很好的做法,尤其是具有商業重要性的權利,以確保作品的所有權清晰,並且你擁有此類所有權轉讓的書面證明。
一旦施行條例發布,我們將提供更新,因為這些將為上述以及新著作權法下的其他領域提供進一步的指導。
參考資料:
Noor Hasan, The New UAE Copyright Law 2021: Key Takeaways, Gowling wlg, 22 March 2022. https://gowlingwlg.com/en/insights-resources/articles/2022/the-new-uae-copyright-law-2021-key-takeaways/. Last visited 31 March 2022.